购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7-06-23 11:55) 点击:116 |
购销合同是指销售方(或称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购货方(或称买受人),购货方(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购销合同其实就是买卖合同,只是称谓不同而以(下文一般称购销合同)。如果此类合同发生纠纷,就必然牵涉到如何确定履行地的问题。 购销合同的诉讼管辖地可以是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被告住所地,在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管辖时,根据法发〔1996〕28号司法文件,约定的交货地点是合同履行地,但通过交货方式而产生的货物到达地、提货地、货物发运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都不属于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购销合同的诉讼管辖地可以是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被告住所地,在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管辖时,根据法发〔1996〕28号司法文件,约定的交货地点是合同履行地,但通过交货方式而产生的货物到达地、提货地、货物发运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都不属于合同履行地。法释〔1998〕3号司法解释也明确表示,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不再适用。 ●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的规定,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要分三种情况处理 ■知识探讨: ●购销合同履行地确定浅析 购销合同是指销售方(或称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购货方(或称买受人),购货方(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购销合同其实就是买卖合同,只是称谓不同而以(下文一般称购销合同)。如果此类合同发生纠纷,就必然牵涉到如何确定履行地的问题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销合同履行地的特殊约定问题的批复(1990-08-19)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法经请字(1989)第2号《关于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复函(1994-01-24)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函[1993]202号“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1996-09-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八百三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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