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打下借条 分手后诉返还获支持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7-06-23 11:35) 点击:203 |
一张借条,女方说是男方借钱所打,男方却说是为应对女方对感情的考验而打。两人分手后,这笔钱该不该还?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白某偿还原告江某借款3万元。 江某介绍,她与白某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过程中,她多次替白某偿还信用卡欠款、上学期间银行贷款共计3万元。在江某的要求下,白某向江某出具了相应的借条。后来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白某一直没有偿还上述欠款。无奈之下,江某只好以一纸诉状将白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白某辩称,借条确系其所写,但他和江某之间并没有发生真实的借款行为。该借条是双方在男女朋友期间,江某为了考验自己的感情忠诚度,诱使其书写的。二人断绝来往后,江某曾多次向其索要“青春补偿费”,但均被其严词拒绝,江某恼羞成怒,因此才持虚假借条起诉白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江某提交的欠条中明确记载着借款的数目及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姓名,并没有记载这张借条的由来。最后,认定被告白某应偿还江某3万元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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