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祁广辉
祁广辉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祁广辉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定金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7-06-12 15:38)    点击:187

  定的效力表现如下:

  1.定一旦交付,定所有权发生移转。【北京经济纠纷律师】

  当定由给付定方转移至收受定方时,定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

  2.给付定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收受定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罚则。

  3.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罚则。

  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罚则。当然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事人约定的定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罚则。受定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6.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条款或者定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祁广辉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祁广辉律师,祁广辉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祁广辉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61196688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祁广辉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祁广辉律师主页,您是第31820位访客